读经:诗篇119:1-2(和修版)
119:1行为正直、遵行耶和华律法的,这人有福了!
119:2遵守他的法度、一心寻求他的,这人有福了!

信息
在圣经中经常出现以下的字词:“律法”、“法度”、“训词”、“典章”,看来它们的意思差不多,但其实当中有着不同的重点。今天我们先来分享一下“律法”与“法度”的意思。

首先是“律法”:
它是指神授予人的命令中最广泛,而且是最具权威性的总称,希伯来原文(torah)的中文译音是“妥拉”,这个字同时是“摩西五经”的另外一个名称。路加福音24:44记述了耶稣在升天前曾说:“摩西的律法、先知的书,和诗篇上所记的,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。”当中的“摩西的律法”所指的就是“摩西五经”──妥拉。

还有“法度”:
它的原文(edah)的原意是“见证”,在出埃及记25:16提到的,刻上十诫的法版,可以翻译为“见证版”,也有经文把它翻译为“证据”(可以参考创世记31:52)。而“约柜”的另外一个名称是“法柜”,也可以翻译为“见证柜”。“法度”反映“律法作为神的见证”,借着律法,我们知道神是谁,并且更多的认识祂。

出埃及记20:1-17告诉我们,神与以色列立约以后,第一件事是颁布十诫。一方面,以色列人立约的时候表明“凡耶和华所说的,我们都要遵行。”(出埃及记19:8),另一方面,透过颁布律法,以色列更能认识神,因为律法见证了神是一位怎样的上帝。

或许尝试以谈恋爱交往作一个比喻。恋人在交往以后,都会分享彼此的喜好、理想、底线,而透过这些分享,双方就可以彼此认识,进一步了解对方是一个怎样的人。

思考与实践
1.    整体上,我有以神的律法作为自己行事的准则吗?
2.    我有借着稳定的灵修和读经,进一步认识神,让神的话为祂作见证吗?
3.    当我们遵守神的话语的时候,就是为神作见证,别人可以透过我们的言行,更认识神。我的见证有让神得荣耀吗?还是反而使人远离神呢?

金句:诗篇119:2(和修版)
“遵守他的法度、一心寻求他的,这人有福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