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:诗篇119:1-8(和修版)
119:1 行为正直、遵行耶和华律法的,这人有福了!
119:2 遵守他的法度、一心寻求他的,这人有福了!
119:3 他们不做不义的事,但遵行他的道。
119:4 耶和华啊,你曾将你的训词吩咐我们,为要我们切实遵守。
119:5 但愿我行事坚定,得以遵守你的律例。
119:6 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,就不致羞愧。
119:7 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,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。
119:8 我必遵守你的律例,求你不要把我全然弃绝!

信息
诗篇119篇是圣经中最长的篇章,一共有一百七十六节。它是一篇字母诗,依照希伯来文二十二个字母顺序(从Aleph到Tav)作每句或者每段的开头。这种表达形式可以帮助记忆,表达“从头到尾”的完整性。诗篇119篇一共有二十二段,每一段有八节,顺序以相关的字母来开始。我们今天读的是第一个段落,就是以希伯来文第一个字母(Aleph)开始的。

这一段的内容不难理解,作为全篇的开始,在1-2节,诗人重复作出重要的宣告:“行为正直、遵行耶和华律法的,这人有福了!遵守他的法度、一心寻求他的,这人有福了!”

整篇诗篇也是在呼吁人遵守神的律法和法度,而这样的人是有福的。这也是整卷诗篇开始的时候的一个定调:诗篇1:1-2那里就提到:“不从恶人的计谋,不站罪人的道路,不坐傲慢人的座位,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,昼夜思想他的律法;这人便为有福!”

表面看来,诗篇119:1-8都是表达类似的意思。然而,《和修版》以及大部分的中文圣经译本,也没有翻译出5节中,一个看似不太重要的字──“哦”字,《吕振中译本》的翻译是:“哦,愿我所行的坚定,得以遵守你的律例。”这个“哦”出现过两次,除了这里以外,是在列王纪下5:3,《和合本》的翻译是“巴不得我主人去见撒马利亚的先知。”当中的“巴不得”,在原文,与“哦”这个字是相同的。

不论是翻译为“哦”或者是“巴不得”,这个字把诗篇119篇头八节分成两个部分:
1-4节是简单直接的宣告和呼吁──人要遵行神的律法、法度。
5-8节是诗人进一步的表述,因为他真诚地看重神的命令(6节),愿意学习神的典章(7节)。但诗人有自知之明,他明白自己纵然知道,却未必能做得到,因此5-8节以“哦”开始,诗人巴不得自己能坚定地遵守神的律法、法度(5节)。

思考与实践
我们也明白神的律法,也知道祂的要求,但是除了主耶稣,历史中没有一个人能达到神的标准。不过,我们有这种“巴不得自己能坚守神的律法”的心愿吗?还是已经对一些得罪神的行为习以为常,放弃努力做得更好呢?

金句:诗篇119:5(吕振中译本)
“哦,愿我所行的坚定,得以遵守你的律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