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:罗马书4:1-5(和修版)
4:1 这样,那按肉体作我们祖宗的亚伯拉罕,我们要怎么说呢?
4: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,他就有可夸的,但是在神面前他一无可夸。
4:3 经上说什么呢?“亚伯拉罕信了神,这就算他为义。”
4:4 做工的得工资不算是恩典,而是应得的;
4:5 但那不做工的,只信那位称不敬虔之人为义的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

信息
前两天经文提到亚伯兰的故事是怎样开始的,今天和明天的经文也是关于他的。今天的经文罗马书4:3就是出自创世记15:6:“亚伯兰信耶和华,耶和华就以此算他为义。”这两节经文有一个不太明显的出入,罗马书用的是亚伯拉罕,但创世记用的是亚伯兰。

其实亚伯拉罕就是亚伯兰,“亚伯拉罕”是神与他第二次立约后,给他新起的名字,意思是“多国之父”,这名字意义深远,成为昨天经文,创世记12:3:“地上的万族都必因你得福”的回响。

而创世记15章所记载的是有关亚伯兰与神第一次立约的事迹,那么,为什么神要与他立两次约呢?为何不在第一次立约就为他改名呢?他是否在第一次立约之后做了一些事情,证明他有资格成为“多国之父”呢?不!相反,两次立约之间出现了“严重失误”。

在创世记16章,亚伯兰和妻子撒莱因为对神没有信心,于是自把自为,让撒莱的婢女为亚伯兰生子。这完全违反了神的心意,因为创世记15:4记述,神在第一次立约时清楚告诉他“你本身所生的才会继承你”。

第二次的立约,某程度上是补救了亚伯兰的错失,同时反映了神的信实:不论人多么小信,但是神的应许是不变的。

在创世记15章,他仍是那位尚未改名、小信的“亚伯兰”,但是圣经仍然描述“亚伯兰信耶和华”,因为重点不是他信心的大小,而是他愿意投靠一位信实的上帝。

罗马书重点讨论因信称义的真理,“亚伯拉罕信了神,这就算他为义”,表示我们称义并非因为我们有多少信心,而是因为我们投靠了正确的信靠对象。

思考与实践
1.    我清楚所信靠的对象是谁吗?我与这位上帝的关系是怎样呢?
2.    “我们称义并非因为我们有多少信心,而是因为我们投靠了正确的信靠对象”这句话给我什么提醒呢?

金句:罗马书4:3(和修版)
“经上说什么呢?‘亚伯拉罕信了神,这就算他为义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