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论
扎根基督,向上成长,这里是《成主学堂》,我是张凡。目前我们正在一起学习的课程是“宣教事工”。在前面的三讲中,我们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梳理宣教的目标和动机是为了荣耀神,也从圣经神学的视角看到宣教是神一直在做的事情,它并不是人发明的一项事工,换句话说,我们的神是宣教的神,从创世到末世,神乐意也一直在做的事情就是将更多的人带到祂面前。那今天来到这个系列课程的第4讲,我们会看地方教会在宣教中的角色。
神把宣教交托给谁?
路加福音24:33-48:“他们就立时起身回耶路撒冷去,正遇见十一个使徒和他们的同人聚集在一处,说:‘主果然复活,已经现给西门看了。’两个人就把路上所遇见和擘饼的时候怎么被他们认出来的事,都述说了一遍。正说这话的时候,耶稣亲自站在他们当中,说:‘愿你们平安!’他们却惊慌害怕,以为所看见的是魂。耶稣说:‘你们为什么愁烦?为什么心里起疑念呢?你们看我的手、我的脚,就知道实在是我了。摸我看看,魂无骨无肉,你们看,我是有的。’说了这话,就把手和脚给他们看。他们正喜得不敢信,并且希奇,耶稣就说:‘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没有?’他们便给他一片烧鱼。他接过来,在他们面前吃了。耶稣对他们说:‘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:摩西的律法、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,凡指着我的话,都必须应验。’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,使他们能明白圣经。又对他们说:‘照经上所写的,基督必受害,第三日从死里复活,并且人要奉他的名传悔改、赦罪的道,从耶路撒冷起直传到万邦。你们就是这些事的见证。’”
在这里,我们看到环环相扣的宣教差派。首先,我们看到父神差派儿子。因为神差祂的儿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。这是我们看到的第一点,也是非常清晰的一点,父神差派祂的儿子。除此以外呢,我们也会看到圣子差遣圣灵,路加福音24:49;“我要将我父所应许的降在你们身上,你们要在城里等候,直到你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。”这是第二个我们在圣经当中看到的圣子差遣圣灵。那第三,我们会看到圣灵召集并鼓励教会。使徒行传9:31:“那时,犹太、加利利、撒玛利亚各处的教会都得平安,被建立;凡事敬畏主,蒙圣灵的安慰,人数就增多了。”最后,我们会看到健康的教会差派信徒,在使徒行传13:2中我们看到安提阿教会的情形,正当他们侍奉主,禁食的时候,圣灵说:“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,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。”同样的,在罗马书10:14-15:“然而人未曾信他,怎能求他呢?未曾听见他,怎能信他呢?没有传道的,怎能听见呢?若没有奉差遣,怎能传道呢?如经上所记:“报福音传喜信的人,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!”
什么是以地方教会为中心差遣宣教士?
以地方教会为中心差遣宣教士,意味着宣教士的认出、装备、差派、跟进与问责,均由本地的信仰群体(地方教会)在其属灵权柄、资源与治理框架内主导完成。这一模式强调教会不是宣教机构的“供应商”或“赞助者”,而是宣教行动的差派主体。以下按四个阶段详细说明。
评估:认出呼召与成熟度。评估是起点,目标是确认候选人是否具备从本教会差遣的资格。地方教会需成立由牧者、长老及有宣教经验的肢体组成的评估小组。评估内容包括:呼召的印证:候选人是否清晰陈述神对跨文化或特定群体的负担?其生命是否持续表现出对失丧灵魂的怜悯?教会需通过多次面谈、个人见证及群体观察,分辨内在呼召与外在需要的交集。品格与恩赐:参照提摩太前书3章及提多书1章对领袖的要求,考察其谦卑、受教、诚信、家庭管理及情绪稳定度。同时评估其是否有教导、传福音、语言学习或特定专业技能等显明恩赐。健康与适应性:通过心理测评、医疗检查及短期跨文化体验,评估其面对压力、冲突、孤独及文化差异的适应能力。教会的评估不是一次面试,而是一段持续陪伴、共同辨别的过程,通常历时数月至一年。
教导与培训:系统装备。一旦通过评估,教会需为候选人设计量身定制的培训计划。培训不应外包给机构而忽略教会的参与,而是以教会为主体、整合外部资源。内容包括:神学与宣教根基:由牧者系统教授圣经神学、救恩论、教会论及宣教神学,强调宣教源于三一神的使命。候选人需理解教会为何以及如何在神的计划中差遣工人。跨文化技能:学习目标文化的世界价值观、沟通方式、禁忌与福音表达策略。通过角色扮演、案例研讨及与来自目标文化的人士互动,培养文化同理心。实际生存与安全:医疗急救、语言学习法、财务管理、安全风险规避(如政治动荡或自然灾害应对)。如果工场需要,可安排特定技能培训(如社区发展、识字教育)。灵性与团队预备:定期与教会差派小组一同祷告、禁食,接受门训式督导,并学习如何与后方教会保持合一的关系。结束时应有公开考核。
差派与支持:庄严差派与系统性后援。差派不是简单的“祝福你,再见”,而是教会以盟约关系公开宣告对其权柄与责任的转移。差派仪式:在公开崇拜中,由长老团按手祷告,并宣读差派誓言。会众一同回应,承诺代祷与支持。仪式强化了宣教士与教会彼此的责任。财务支持:教会制定可持续的筹款计划,可结合会众定期奉献、特别宣教基金及带职支持模式。教会财务需透明,且宣教士不必因经费不足而提前撤回。沟通与代祷:设立宣教协调人,定期(如每周/双周)收发更新,并分发代祷信。教会可建立“关怀小组”,专门为宣教士的家庭、健康与属灵争战祷告。
督责与关怀:持续陪伴与适时介入。差遣不是放手,而是委托中的同在。督责与关怀是确保宣教士长期健康与有效性的关键。定期回顾与目标评估:宣教士与差派小组(如长老、督导者)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正式对话,参照起初设定的策略目标(如语言程度、门徒数目、社区参与度),同时评估灵命、人际关系及心理状态。评估不是为了控制,而是为帮助。现场探访与休整安排:教会每年或每两年差派团队前往工场探访,实地了解处境、提供实际帮助(如代课、维修),并安排宣教士回国述职与休整。述职期间,教会应提供住宿、医疗及心理疏导,帮助处理创伤或文化再适应。问责与干预:若宣教士出现严重品格问题、异端教导或道德失败,教会需按马太福音18章原则介入。若因健康、家庭或安全原因需撤回,教会应无条件接纳,并以恩典协助其过渡至新阶段。以地方教会为中心的宣教士差遣,本质上是教会活出其宣教本质的体现。评估、培训、差派支持、督责关怀这四个步骤不是一次性的线性流程,而是螺旋式、可反复的动态关系。它要求教会不仅出钱,更要出人、出心、出权柄。当地方教会认真承担这一整全责任,宣教士就不再是孤军奋战的雇佣兵,而是带着身体般的联结、权柄与遮盖的使者。这样的宣教,更健康,也更持久。
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宣教机构?
宣教机构是教会之间有组织的合作方式,不是必须,但却是可行的方式。腓立比书4:14-16:“然而你们和我同受患难,原是美事。腓立比人哪,你们也知道我初传福音,离了马其顿的时候,论到授受的事,除了你们以外,并没有别的教会供给我。就是我在帖撒罗尼迦,你们也一次两次地打发人供给我的需用。”约翰三书5-8:“亲爱的兄弟啊,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,都是忠心的。他们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。你若配得过神,帮助他们往前行,这就好了;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出外,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。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,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作工。”这样看来,多个教会联合起来一同奉献支持某个宣教事工,是可行的。但是:他们只拥有各个地方教会托付给他们的权柄。使徒行传15:23-25:“使徒和作长老的弟兄们问安提阿、叙利亚、基利家外邦众弟兄的安。我们听说有几个人从我们这里出去,用言语搅扰你们,惑乱你们的心。其实我们并没有吩咐他们。所以我们同心定意拣选几个人,差他们同我们所亲爱的巴拿巴和保罗往你们那里去。”这是一个特殊的历史事件,虽然我们今天不宜过多地去效法,但是被差派者的权力来自于差派者,这一点依然对我们有帮助。使徒行传13:2:“他们侍奉主,禁食的时候,圣灵说:“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,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。”
理解宣教机构与地方教会的关系,关键在于把握一个基本前提:宣教机构是教会的仆人,而非主人。地方教会是神所设立宣教事工的差遣主体与归宿──教会既是宣教的目标,也是宣教的方式。正如以弗所书3:10所说:“为要借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、掌权的,现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。”这意味着,神透过教会本身来彰显祂在救恩历史中的智慧,因此宣教不能脱离教会而独立运作。在这个框架下,宣教机构有其正当却有限的价值。首先,机构可以在战略协调上发挥专长,例如整合多间教会的资源、进入特定创启地区、提供专业培训与后勤支持,这些是单个地方教会可能难以独立承担的任务。其次,机构可以作为一个谦卑的平台,让不同宗派与传统的地方教会彼此学习、彼此配搭,避免各教会因信息或能力不足而产生的重复浪费或孤立无援。第三,机构在实地监督方面具有独特优势,尤其在跨文化工场上,机构可以就近关注宣教士的健康、安全、文化适应与团队关系,并及时向差派教会反馈,这种“在地陪伴”是远程教会难以完全替代的。然而,地方教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:机构的这些功能本质上是“仆人式”的服事,其权柄与合法性来源于差派教会的委托,而不能反客为主。为什么澄清这一点如此重要?因为两种错误的倾向会严重伤害宣教事工:一是个人主义倾向,即个别信徒凭己意或所谓的“特别呼召”,脱离地方教会的遮盖与问责,自行联系机构或直接进入工场;二是“跨教会”事工倾向,即机构或宣教士试图在教会之外建立一个平行的、不受教会督责的宣教网络,甚至暗示机构的权柄高于地方教会。使徒行传15:24记载,早期教会明确谴责“擅自出去、搅扰你们、惑乱人心”的行为,正是因为这种脱离教会治理的“宣教”会造成混乱、分裂与真理上的偏差。宣教从来不是个人的英雄之旅,而是全体会众共同承担的事工:地方教会通过共同祷告、评估、财务支持、差派仪式、持续代祷与问责关怀,将一位肢体的宣教呼召转化为整个身体的外展行动。宣教机构若谦卑地成为教会手中的工具──协助培训、提供紧急支持、促进经验交流──那么机构就成为一个健康的“辅助关节”。反之,若机构试图取代教会的权威,或鼓励宣教士绕过教会,那么它就背离了圣经的教会论,甚至可能成为破坏性力量。因此,地方教会应当善用宣教机构的专业资源,但必须牢牢持守差派的权柄与最终的督责责任。宣教士也应当同时向差派教会和配搭机构汇报,但教会永远是最终的遮盖。当教会与机构各就各位──教会为主体,机构为仆人;教会为根基,机构为建造工具──宣教事工就能既专业又有属灵深度,既灵活又稳固,最终使神百般的智慧透过教会得以彰显。
讨论:
1. 教会健康地差派宣教士的参考流程带给我们怎样的思考?
2. 我们如何看待教会在宣教事工上的角色与宣教机构之间的关系?